婆家以“生不出男孩”为由逼迫离婚,妻子可以收集以下几类证据:
- 沟通记录证据
- 聊天记录:保存与婆家成员,如婆婆、丈夫关于生育问题及逼迫离婚的微信、短信等聊天记录。例如,婆婆在微信中明确表示“生不出男孩就离婚”等内容。
- 录音录像:对涉及逼迫离婚相关话题的家庭会议、日常争吵等场景进行录音或录像。比如,录制下婆婆指责妻子生不出男孩,要求儿子与妻子离婚的对话场景。
- 证人证言
- 亲属朋友证言:知晓婆家逼迫离婚情况的亲属、朋友的证人证言。例如,邻居听到婆婆经常在小区内宣扬妻子生不出男孩,要儿子离婚另娶的言论,可请邻居出具证人证言。
- 居委会或调解组织证明:若曾向居委会、妇联等组织反映过婆家逼迫离婚的情况,这些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作为证据。比如,居委会的调解记录中记载了婆家以生育问题逼迫离婚的内容。
- 体现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
- 共同生活照片、视频:展示夫妻二人共同出游、庆祝节日、家庭聚会等温馨场景的照片或视频,证明夫妻感情基础较好,并非因感情问题导致离婚危机。
- 夫妻间的书信、礼物等:保存夫妻之间表达爱意、关心的书信、情书,以及互赠的具有特殊意义的礼物等,用以说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,离婚是婆家外力逼迫所致。
- 证明自身对家庭贡献的证据
- 家务劳动相关证据:记录日常家务劳动的时间、内容等的日记,或者能够证明为家庭采购生活用品、照顾家人生活起居等方面付出的购物凭证、票据等。
- 经济贡献证据:包括自己的收入证明、对家庭经济支出的贡献证明,如支付房贷、车贷、子女教育费用等的银行流水、付款凭证等,证明自己在家庭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。
- 证明婆家行为对自己造成伤害的证据
- 医疗诊断证明:若因婆家的逼迫、指责等行为导致出现精神焦虑、抑郁等健康问题,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、病历、治疗记录等可作为证据,用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。
- 报警记录:若婆家存在言语威胁、暴力行为等,报警后的出警记录、询问笔录等都是有力证据。例如,妻子因婆婆的辱骂、推搡而报警,警方的记录可证明婆家的不当行为。